色彩的基本要素
色彩是一種物理現象。在日光的照射下,各種物體把不能吸收的日光反射出來。由于各種物體吸收口光的程度不同,形成了各種不問的色彩。尤其是奇花異卉,更是濃郁鮮艷、五彩繽紛。太陽光一般可分成紅、橙、黃、綠、青、紫六種色相。
在物體對色光的吸收與反射的作用下,我們肉眼可以分辨出物體所呈現的色彩。例如見到白色物體,說明色光全部被反射;見到黑色的物體,說明色光全部被吸收。若是對每種色光都有部分吸收與反射,就是灰色的物體。當我們來到花園里的時候,紅花、綠葉十分美麗。紅花的固有色是紅色,是因為大陽光中的橙、黃、綠、青、紫等五種色光基本被紅花所吸收。而把紅光反射出來的結果。綠葉亦是如此,反射出綠光,是吸收了其它五種色光的結果。
花的紅與葉的綠,以及白和黑都足相對而言的,是色彩總的傾向,自然界中絕對的純色是沒有的。若對紅花作一觀察,不難發現,花除了反射紅色光外、對其它色光也有不同程度的反射,只是紅色光的成分占有絕對的優勢而已。又如綠葉,由于生長的環境和位置的不同,所反射出來的綠的色度、色性和純度也會有許多微妙的變化,有冷暖、明暗和純度的差別,就是一片葉子的正面與背面,所表現出的綠色深淺差異也很大。
光的反射就一般而言,質地粗糙、顏色深的物體吸收得多,反射得少。反之,質地光滑、顏色淡的物體對色光吸收得少,反射得多。由此可見,色彩一方面借光而呈現,另一方面,又依附于物體而存在,兩者是不可分割的整體,缺—不可。無論物體的質地如何,都能表現具體的色彩,而離開了具體的物體,就沒有具體的色彩可言了。光與物所形成的種種色彩,主要有三個基本特征:色相、純度、明度。
色相,是各種具體色彩的名稱,或者說是色彩的相貌。例如,太陽光中的紅、橙、黃、綠、青、紫等,每個名稱都表示一種顏色的色相。色相主要是用來區分各種不同的顏色,增強對色彩的辨別能力。客觀世界色彩豐富,變化萬千,肉眼所能識別的十分有限。因此,在觀察色相時要善于比較,培養識別能力,便于在插花時正確認識和利用色彩。
純度,指的是顏色純凈程度和飽和程度。在可見光中的各種單色光是最純的顏色,為極限純度。純度越高,顏色越鮮明。當純凈的顏色摻入黑、白、灰等其它色彩時,其顏色的純度就產生變化,摻入得越多,純度降得越低。物體色彩的純度與飽和度有關,與物體表面結構也有關。物體表面結構粗糙,光線的漫反射作用將使色彩的純度降低。物體的表面結構光滑,色彩的純度就比較高。
明度,是指色彩的明暗程度。包含兩種意思:其一是同一色相受光后由于物體受光的強弱不一,產生了各種不同的明暗層次。 其二是指顏色的本身明度,如紅、橙、黃、綠、青、紫六種標 準色互相比較的深淺度。同一綠色,受光的強弱、角度和亮部不同,會產生明綠、綠、暗綠等不同的明度。不同的顏色中,黃色的明度較高,僅次于白色;紫色的明度較低,接近丁黑色。插花時,不問明度的色彩相配,能使畫面富有變化,增強層次感。不問明度的同一色彩配合在一起,也能使插花的整體感增強。
色彩的視覺效果
人們對色彩的視覺感受,主要來源于色的原色和色的混合形式。
色彩的三原色是其中任何—色都不能由另外兩種原色混合產生的。而其它色可以由這三色按一定比例配合出來。自然界的景物在光線照射下顯示出千變萬化的色彩,都是由這三種原色光組合而成的。色光的三原色是紅、綠、藍,將色光混合會變亮,謂之加色法混合。在繪畫中稱紅、黃、藍三種顏色為三原色,若將三色混合會變深,稱作減色法混合。花卉雖然沒有那么標準的三原色,但可以接近某一種顏色而論。
除原色之外,還有中間色和復色在創造繽紛的世界。所謂中間色,是兩種原色份量相等或不等相混合的色彩。復色,就是兩個中間色相混合或者三原色相混合所得的色彩。補色,則為三原色相對應的色光。黃對著藍,黃為藍的補色;品紅對著綠,品紅為綠的補色,青對著紅,青為紅的補色。補色也叫互補色,就是兩個相對的色互補。因此,黃與藍、品紅與綠、青與紅都互為補色。并列在一起,色彩的對比非常鮮明。
兩種原色并列在一起,能給人一種鮮艷明快的感覺;兩種中間色并列在一起,色彩比教灰暗。原色與中間色并列在一起效果較佳,是類似色。色彩的變化是逐漸過渡,顯得柔和諧。